為推進抽水蓄能快速發展,適應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和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發展需要,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抽水蓄能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指出,當前我國正處于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大規模高比例發展,對調節電源的需求更加迫切,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對抽水蓄能發展提出更高要求。
《規劃》提出了堅持生態優先、和諧共存,區域協調、合理布局,成熟先行、超前儲備,因地制宜、創新發展的基本原則。在全國范圍內普查篩選抽水蓄能資源站點基礎上,建立了抽水蓄能中長期發展項目庫。對滿足規劃階段深度要求、條件成熟、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等環境制約因素的項目,按照應納盡納的原則,作為重點實施項目,納入重點實施項目庫,此類項目總裝機規模4.21億千瓦;對滿足規劃階段深度要求,但可能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等環境制約因素的項目,作為儲備項目,納入儲備項目庫,這些項目待落實相關條件、做好與生態保護紅線等環境制約因素避讓和銜接后,可滾動調整進入重點實施項目庫,此類項目總裝機規模3.05億千瓦。
《規劃》要求加快抽水蓄能電站核準建設,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根據中長期規劃,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統籌電力系統需求、新能源發展等,按照能核盡核、能開盡開的原則,在規劃重點實施項目庫內核準建設抽水蓄能電站。到2025年,抽水蓄能投產總規模較“十三五”翻一番,達到62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投產總規模較“十四五”再翻一番,達到1.2億千瓦左右;到2035年,形成滿足新能源高比例大規模發展需求的,技術先進、管理優質、國際競爭力強的抽水蓄能現代化產業,培育形成一批抽水蓄能大型骨干企業。
《規劃》提出了抽水蓄能發展主要任務。一是做好資源站點保護,為抽水蓄能預留發展空間;二是加強規劃站點儲備和管理,滾動開展抽水蓄能站點資源普查和項目儲備工作;三是積極推進項目建設,加強項目優化布局和工程建設管理;四是因地制宜開展中小型抽水蓄能建設,探索推進水電梯級融合改造,加強科技和裝備創新;五是建立行業監測體系,按年度發布抽水蓄能發展報告。
《規劃》提出了落實好本輪規劃的要求。一是建立了滾動調整機制。對儲備項目庫中的項目,在落實相關條件、做好與生態保護紅線等環境制約因素避讓和銜接后,可調整進入重點實施項目庫。此外,各省(區、市)也可根據需要在不同五年計劃中前后調整項目。二是促進市場化發展。規劃提出研究簡化儲能新技術示范項目審批程序,穩妥推進以招標、市場競價等方式確定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投資主體,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抽水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