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電十一局在新疆新能能源業務市場開發上取得新進展,中標新疆阜康市60萬千瓦光伏+60萬千瓦時儲能項目EPC總承包,該項目的中標標志著水電十一局在荒漠戈壁區域新能源開發中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新疆阜康市60萬千瓦光伏+60萬千瓦時儲能項目工程建設監理EPC總承包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境內,項目總占地面積約2.02萬畝。項目總裝機規模為60萬千瓦光伏+60萬千瓦時儲能,項目按光伏裝機容量的25%,4小時配置儲能系統,容量為150兆瓦/600兆瓦時。場區共安裝120.42萬塊655峰瓦單晶硅光伏組件,192個3.12兆瓦光伏發電單元,新建220千伏升壓站及35千伏儲能站各一座,儲能站共布置60個2.5兆瓦 PCS 預制艙和120個5兆瓦時電池預制艙等。
項目主要合同內容包括:光伏場區及升壓站、儲能站、開關站(不含送出線路)從設計到開工建設至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相關所有服務內容;所有設備、材料的運輸(除光伏組件、儲能外)、卸貨、堆存及堆場、倉儲保管、二次倒運、管理相關所有的責任和義務;進場道路施工;光伏場區和光伏升壓站、儲能站部分所有工程施工準備與施工;本項目所有設備安裝與調試;各種專項驗收工作及前期和過程手續辦理;項目所有永久用地和臨時用地的征(占)用、土地復墾等工作;以及其他為完成工程整體達到投產目標應完成的所有工作(不包含送出工程)。
該項目的順利開工建設,標志著阜康光伏產業發展又邁出了堅實一步,對阜康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優勢資源轉換、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