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電力工業發展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從早期開辦小型火電站的小打小鬧到后來裝機量大步提升,從電力供應極度短缺到電力供應相對平衡,從單一的水電、火電二元電力到核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電力并存,從全國各地多頭供電、各自為政到全國電網聯網、互聯互通,我國電力工業發展實現了華麗轉身。
來自電力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我國水電發電裝機容量35226萬千瓦,全球第一;太陽能集熱面積保有量近5億平方米,全球第一;并網風電裝機容量18426萬千瓦,全球第一;并網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17463萬千瓦,全球第一……
這些數據充分表明,我國已經從電力短缺國家發展成為名副其實的電力大國,并在不少領域遙遙領先于世界。眼下,我國正在從電力大國向電力強國邁進!
建立二元電力結構
電力行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性行業,電力是最普遍的生產和生活資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電力的需求,是電力行業的基本價值所在。
1949年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發展處于摸索前進階段,經濟基礎極為薄弱。統計顯示,1952年,國內生產總值僅為679億元。為了實現“趕超”,國家開始實施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
而要發展重工業,首先需要電力作保障。“富煤、貧油、少氣”的資源稟賦,決定了我國以煤炭為主的燃煤發電方式,這也使得火電在我國電力領域處于絕對的主導地位。據統計,1949年,我國發電裝機容量185萬千瓦,發電量43億千瓦時,人均年用電量不到8千瓦時,屬于電力極度貧窮的國家之一。
在此背景下,新中國依靠國際援助和設備引進,開始了艱難的自主探索。為了“集中力量辦大事”,從1952年開始,全國主要電力企業從地方政府上劃中央政府管理,電力工業長期實行“國家所有、中央統管、政企合一、廠網一家”,電力供應和需求均處于嚴格的政府計劃管控之下。作為連接電力供需的電價,也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由中央政府統一制定。
1956年,我國第一臺國產6000千瓦火電機組在安徽淮南電廠投運,標志著我國自主制造火電設備的開始。在此后的10多年里,北京高井、遼寧朝陽、江蘇望亭、河南姚孟,相繼投運國產的10萬、20萬、30萬千瓦火電機組,使單機容量及電廠裝機不斷得到突破。
與此同時,水力發電也被提上了共和國的議事日程。1952年秋至1953年春,北京水力發電建設總局和黃河水利委員會組成貴(德)寧(夏)聯合查勘隊,對黃河流域的龍羊峽至青銅峽河段進行了查勘。1954年3月,又組成包括蘇聯專家在內120余人的黃河查勘團,對黃河干支流進行了大規模的查勘,自下而上,直至劉家峽壩址。在壩址比較座談會上,蘇聯專家認為,在蘭州附近能滿足綜合開發任務的最好壩址,就是劉家峽。
1954年,黃河水利委員會編制的《黃河技術報告》,確定了劉家峽水電站工程為第一期開發重點工程之一。報告擬定劉家峽水電站樞紐正常高水位1728米(實際建成高程為1735米)、總庫容49億立方米(實際建成為57億立方米)、有效庫容32億立方米(實際建成為41.5億立方米)、最高大壩高124米(實際建成147米)。電站裝機10臺(實際裝機5臺)、總裝機100萬千瓦(實際裝機122.5萬千瓦)。劉家峽水電站樞紐的任務是發電、灌溉和防洪。
1955年7月1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批準的《關于根治黃河水害和開發黃河水利的綜合規劃的報告》提出,利用黃河干流上的46座攔河壩可以發電2300萬千瓦,每年平均發電量達到1100億度,相當于我國1954年全部發電量的10倍。黃河支流上的水庫也都可以發電。這將使青海、甘肅、內蒙古、陜西、山西、河南、河北等地的工業以及交通運輸業和現代化的農業得到廉價的電源,使這個廣大地區電氣化,并將為國家節約大量燃料用煤。
1955年7月30日,電力工業部成立。首任部長劉瀾波提出了“水火并舉、因地制宜”的方針,這為新中國電力工業發展定下了基調,也正確處理了火電與水電的關系。
此后,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長江三角洲地區的電力供需矛盾日趨突出,亟須發展區域性的大型電站和電力系統。經過水力資源勘測調查、設計、電站選址,1956年6月,國務院批準將錢塘江干流的新安江水電站建設列入第一個五年計劃和1956年計劃項目。
1957年4月1日,新中國自己設計、自制設備、自行施工的第一座大型水電站--新安江水電站開建。1960年4月22日,第一臺7.25萬千瓦水輪發電機組投產,向浙西地區110千伏系統送電;同年9月26日,并入“新-杭-滬”220千伏系統向華東電網送電。
1958年2月11日,水利部與電力工業部合并,成立水利電力部(簡稱“水電部”)。隨后,水電部成立劉家峽水力發電工程局(后更名為水電四局),承擔劉家峽和鹽鍋峽2個水電站的施工任務,擬定了“兩峽同上馬,重點劉家峽,鹽鍋峽先行,八盤峽后跟”的施工方案。
1958年9月27日,劉家峽水電站工程正式動工興建。但是后來又一波三折:1961年停建;1964年復工;1968年10月蓄水;1969年4月首臺機組發電;1974年12月5臺機組全部安裝完畢并投產發電。至此,我國第一座裝機容量百萬千瓦以上大型水電站正式建成并運營。
在“水火并舉”的方針下,我國電力工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統計數據顯示,1978年底,我國發電裝機容量5712萬千瓦,全年發電量2565億千瓦時;但是人均裝機容量僅為0.06千瓦,年人均發電量和用電量分別為268和247千瓦時,仍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也就是說,在改革開放之前,我國依然沒有改變電力短缺和生產落后的現狀。統計顯示,1978年,全國發電裝機缺口高達1000萬千瓦左右,相當于當時裝機容量的20%。這就迫使政府限制企業用電,“停三開四”甚至“停四開三”成為常態,嚴重制約了社會經濟發展。
探索多元發電路徑
1978年12月18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作出“改革開放”的偉大決策,這為我國發展指明了道路。改革開放初期,全國缺電400億千瓦時、電力缺口1000萬千瓦。因此,加快電力建設也就成為我國最重要的發展方針之一,電力工業自此進入一個新的歷史發展時期。
在改革開放大環境下,電力生產力的發展首先要從改變國家獨家辦電體制即電力投融資體制入手,著力解決資金不足和投資激勵不足問題,調動全國上下內外、四面八方辦電積極性。
這一時期,為了配合經濟體制改革,解決電力供應短缺問題,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電力改革發展,充分調動了中央、地方及各方面辦電的積極性,積極有效地利用了外資,釋放了社會資本的活力,拓寬了建設資金的渠道,發電規模迅速擴大。
但是,在大力發展電力工業,逐步緩解電力供應短缺的同時,環境污染問題也接踵而來。當時電力來源,以煤電為主、水電為輔,而煤電多為國產小型機組,效率低下、污染嚴重。
因此,國家在大力開展以設備技術進口和消化吸收為主的清潔煤電技術的同時,開始積極探索新能源領域的電力發展路徑,并為之付出不懈努力。
事實上,早在上世紀70年代初期,我國就開始了新能源發電的探索。比如,1970年在西藏建設了第一座地熱電廠--羊八井地熱電廠;1983年在蘭州榆中縣建設了第一座光伏電站--園子岔鄉光伏電站;1986年在山東榮成建設了第一座“商業示范性”風電場--馬蘭灣風電場。由于這些新能源電站的裝機量都很小,不足以撼動火電、水電的二元結構。
1984年,我國第一座自行設計建造的核電站--秦山核電站啟動建設,一期機組裝機容量30萬千瓦,1991年12月建成并網發電。秦山核電站一期工程的建成發電,標志著我國電力結構從水電、火電的二元結構向多元結構轉變,推動我國清潔能源發電進入了新的階段。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環境保護法要求實現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初步推行環保經濟手段,這對我國發展電力工業提出了新要求。
在此之后,隨著《節約能源法》《電力法》等法律法規的陸續出臺,要求能源開發與節約并重,電力行業進一步強調環境保護力度,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提高排污收費標準等。
1997年1月16日,根據《國務院關于組建國家電力公司的通知》確定的原則,國家電力公司正式成立。按照政企分開的要求,將電力工業部所屬的企事業單位劃歸國家電力公司管理。這標志著我國電力工業管理體制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歷史性轉折。
1998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準《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撤銷電力工業部,實行政企分開,將電力工業部的電力行政管理職能移交國家經貿委,行業管理職能移交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國家電力公司開始獨立運作。標志著我國電力工業管理體制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實現政企分開的歷史性跨越。
1998年下半年,我國又先后啟動農電“兩改一同價”(改造農村電網、改革農電管理體制、實現城鄉同網同價)和“廠網分開、競價上網”試點工作,拉開了電力市場化改革的序幕。
1999年6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西部大開發的重大決策,把“西電東送”作為西部大開發的標志性工程。國家規劃,在“十五”期間,從貴州、云南、廣西和三峽向廣東輸電1000萬千瓦。當前,“西電東送”規模達到2.4億千瓦。
2002年1月1日,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WTO的100多個成員都將給我國以最惠國待遇參與世界競爭,成為“世界工廠”供應體系中最重要的一環,推動重化工業出現了跨越式高速增長,再加上我國城鎮化的不斷加快發展,對電力需求出現了急速拉升格局。
2002年12月29日,中國電力新組建(改組)公司成立大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和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等11家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2003年3月20日,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掛牌成立,行使電力市場監管職能。以此為標志,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目標初步實現。
來自電力部門的信息顯示,2009年和2010年,我國首個1000千伏特高壓交流和首個±800千伏特高壓直流工程先后投運,國家電網成為世界上運行電壓等級最高的交直流混合大電網;2010年,全國220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回路長度、公用變設備容量分別達到44.27萬千米、19.74億千伏安,電網規模躍居世界第一;2011年,全國發電量達到4.72萬億千瓦時,躍居世界第一,同時隨著青藏聯網工程投運,我國內地電網全面互聯;2013年,我國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2.5億千瓦,全社會用電量達到5.32萬億千瓦時,二者均躍居世界第一。
向電力強國努力奮進
2012年11月8日,黨的十八大召開。“十八大”確定了我國經濟轉型發展的戰略指導方針,我國經濟進入轉型過渡期,GDP增速趨緩、電力需求增長進入中速階段,電力供需呈現“總體平衡、結構性余缺”的格局。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在進一步完善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開的基礎上,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框架,推進“三放開、一獨立、三強化”,標志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進入新階段。
來自電力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發電裝機容量15.3億千瓦,發電量5.60萬億千瓦時。人均發電裝機歷史性突破1千瓦、達到1.11千瓦,人均用電量約4142千瓦時,均超世界平均水平。尤其是隨著青海省最后3.98萬無電人口結束沒有“長明電”的歷史,我國無電人口全部用上電,實現了“電力富裕”路上“一個也沒落下”的目標。
2017年10月19日,黨的十九大召開。“十九大”指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在高質量發展階段,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是生產過剩且產品質量不高,是供給側結構性問題。發展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發展必須是科學發展,必須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
2017年7月26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等1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明確“十三五”期間,全國停建和緩建煤電產能1.5億千瓦,淘汰落后產能0.2億千瓦以上,實施煤電超低排放改造4.2億千瓦、節能改造3.4億千瓦、靈活性改造2.2億千瓦;到2020年,全國煤電裝機規模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具備條件的煤電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電平均供電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時。
2017年11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明確按年度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并在2020年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2018年10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清潔能源消納行動計劃(2018-2020年)》,要求用更大的決心、更強的力度、更實的措施解決清潔能源消納問題,建立清潔能源消納的長效機制,明確“2020年基本解決清潔能源消納問題”的總體目標。
所有這些措施,都是圍繞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推動我國電力事業始終沿著質量提高、效率提升、結構優化的方向努力。
來自電力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末,我國的發電裝機容量189967萬千瓦。其中,火電發電裝機容量114367萬千瓦、發電量49231億千瓦時;水電裝機容量為35226萬千瓦,發電量12342.3億千瓦時;清潔能源發電量占比已達30.4%。其中,水電發電量12342.3億千瓦時,增長1762.2倍,占17.4%;核電發電量為2943.6億千瓦時,占4.1%;風電發電量3660億千瓦時,占5.1%;光伏發電量1775億千瓦時,占2.5%。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我國的清潔能源投資達1001億美元,占當年全球清潔能源投資總額的30.1%。巨額的投資有效支撐了我國近年清潔能源的高速發展,使我國一舉成為全球清潔能源發展的中心與領跑者。據電力部門統計,我國水電發電裝機容量35226萬千瓦,全球第一;太陽能集熱面積保有量近5億平方米,全球第一;并網風電裝機容量18426萬千瓦,全球第一;并網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17463萬千瓦,全球第一。
統計數據還顯示,截至2018年末,在全球十大風力發電機制造商中,中國企業有5家;全球十大太陽能組件制造商中,中國企業占據9家;全球十大太陽能電池片制造商中,中國企業占據8家。可以說,我國清潔能源裝備制造已經成為全球產業鏈舉足輕重的存在。
這些數字無不說明,我國電力工業在經濟轉型、綠色發展新常態環境下,在低碳優先原則、市場化優化調節下的供需總體平衡政策環境下,正在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邁進,正在由電力大國向電力強國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