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低碳轉型世紀大劇的幕布就此拉開,由能源低碳轉型為主導的、改變中國生產和生活方式的偉大實踐就要在中華大地展開。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已經指明了中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方向和節點,擘畫了藍圖,但針對這場世紀能源電力低碳轉型的進程和形態,還需要進一步刻畫和分析戰略要點及重大問題。
碳中和目標下中國電力轉型戰略思考
來源:能源研究俱樂部(ID:nyqbyj)
王志軒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專職副理事長)
一、中國碳中和承諾的歷史意義
中國提出在2060年前“努力爭取實現碳中和”目標,這是自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制定以來,國際社會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中最重大的事件之一。這一宣示,標志著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作為煤炭生產、消費、貿易量最大和煤炭消費為絕對主體的能源大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電力系統以煤電為基礎的國家,在即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初始階段,向世界莊嚴承諾要在40年之后實現碳中和目標,為實現《巴黎協定》確定的目標作出重大貢獻。屈指算來,大多數發達國家在20世紀90年代碳排放已經達到峰值,要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需要約60年;中國在2030年前努力爭取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要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其過程是30年,是發達國家的一半時間,而且這一階段正是中國實現現代化的關鍵階段。
中國能源低碳轉型世紀大劇的幕布就此拉開,由能源低碳轉型為主導的、改變中國生產和生活方式的偉大實踐就要在中華大地展開。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已經指明了中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方向和節點,擘畫了藍圖,但針對這場世紀能源電力低碳轉型的進程和形態,還需要進一步刻畫和分析戰略要點及重大問題。
二、碳中和基本問題分析
——減少碳排放是碳中和的核心要義。《巴黎協定》提出,要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攝氏度之內,并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1.5攝氏度之內,需要盡快達到溫室氣體排放的全球峰值,并在“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源的人為排放與匯的清除之間的平衡”。同時,《巴黎協定》設立了“國家自主貢獻”(NDCs)機制,即締約方應采取國內減緩措施,實現貢獻目標。筆者認為,對一個國家的NDC而言,碳中和是指,到2060年這個時間節點,將2060年度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直接或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總量,與通過植樹造林、減碳或購買碳信用等措施減少的碳排放相加后的凈排放量為零。可見,碳中和的要素中包含了時間節點、以年度為碳排放量核算時間單位、全國范圍、溫室氣體(折算到二氧化碳,簡稱碳)、直接排放(燃燒化石燃料排放或工業過程排放等)和間接排放(生產或服務過程中所消耗的中間產品中隱含的間接碳排放)、碳吸收、低碳、零碳、負碳排放(如采用生物質能發電并捕集和封存其碳排放)、購買碳排放權等因素。因此,碳中和包括減少碳排放和增加碳匯兩個方面。由于中國能源體系以化石能源尤其是以高碳的煤炭為支撐,減少煤炭的消費處于中國完成碳中和任務的支配地位。電力低碳轉型不僅是減少化石能源使用的主要措施,而且對于改變中國能源結構、促進經濟社會向低碳轉型發揮著基礎性和決定性作用,因此,本文主要研究電力低碳轉型的戰略問題。
——中國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是迫切的現實問題,2060年實現碳中和是戰略問題。那么,中國承諾40年之后實現碳中和是權宜之計嗎?顯然不是。這個承諾可以在黨的十九大擘畫的宏偉藍圖之中找到答案。黨的十九大提出了中國到2050年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其中“美麗”的內涵必然包含了碳的標準,也可以說一個高碳甚至中碳的國家不會成為一個“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因此,中國的發展必然是在2030年前碳排放達到峰值之后,由高碳向中碳、再向低碳過渡,當實現了現代化強國之后,再奮斗10年到2060年實現碳中和社會,之后進一步發展形成負碳社會。這種以碳減少為特征的過程與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是一脈相承的,也可以說是一體多面的表述,新的有關碳達峰及碳中和的承諾,進一步明確了中國低碳的進程和程度,是黨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化和落實。
——中國的碳中和承諾是自我加壓的自覺行動。習近平主席多次強調,應對氣候變化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對于碳中和這個世紀難題,以現在全人類的智慧和中國的實際情況,難以對四十年之后中國碳中和情況做出百分百的肯定判斷。事實上,不論世界上哪個國家提出了什么承諾,從本質上講都是有條件的和具有一定不確定性的。不論從主觀認識上還是從歷史看,中國定是竭盡全力、更愿意提前而不是推遲實現碳中和目標。再從世界范圍看,全世界對可持續發展、綠色發展、低碳發展已經形成了共識,隨著《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巴黎協定》等要求以及IPCC等機構的研究不斷深入,盡快實現碳中和目標必將會成為大多數國家的自覺行動。
——中國電力低碳轉型已經具備了必要基礎條件。碳中和雖然是新承諾,但以新能源發展為代表的低碳電力發展實踐在中華大地星火燎原。新能源發展的技術條件、產業條件和經濟性是實現碳中和的最重要基礎和動力。2006年到2019年,風力發電裝機由207萬千瓦增長到20915萬千瓦,增長了101倍,發電量增長了71倍。太陽能發電裝機由2011年的212萬千瓦增長到20418萬千瓦,增長了96倍,發電量增長了373倍。風電及光伏發電的造價分別由2011年的8231元/千瓦、14881元/千瓦分別下降到7862元/千瓦、5827元/千瓦,上網電價由2009年的0.51元/千瓦時(風電Ⅰ類資源區)、2011年的1.15元/千瓦時(光伏Ⅰ類資源區)下降到2020年的0.29元/千瓦時、0.35元/千瓦時(風光Ⅰ類資源區)。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不斷提高,2019年已經達到15.3%。新能源發展的規模效應、技術創新發展,顯著促進了成本下降,使得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在經濟上逐步有了同臺競爭的條件。而且,從現有技術發展趨勢看,新能源的經濟性還有較大的挖掘空間,給中國實現碳中和創造了最重要的基礎和條件。驅動能源低碳轉型的動力不僅僅是應對氣候變化的要求,還是解決能源資源短缺和保障能源安全的要求,而僅從經濟驅動力來看就有強大的生命力。能源轉型的驅動力已由被動的政策驅動型向主動的市場驅動型發展。此外,中國已經構建了生態文明建設的理論體系和制度框架,以促進新能源發展為標志的法律體系、政策體系、技術體系、產業體系等不斷發展和完善,給新能源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國先進而強大的電力系統為能源電力的低碳轉型提供了基礎保障。一是中國解決了幾十年來低水平用電下的大面積電力短缺問題。2019年中國人均裝機達到1.44千瓦/人,人均用電量達到5186千瓦時/人,超過世界人均水平,解決了無電人口的用電問題,使電力供應基本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二是建成了以特高壓為骨干網架、全國聯網、各電壓等級相互協調的堅強電網,智能電網技術不斷發展,為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提供了基礎。三是已建成的10億千瓦級的高效而年青的煤電系統,既是能源電力低碳轉型的最大阻礙,也是當前中國能源系統優化、促進低碳電力發展、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堅強支撐。中國煤電在低碳發展中的矛盾是由中國能源和電力特點所決定的。特點之一,中國煤炭年消費量約40億噸,電煤及熱電聯產供熱用煤占比約60%,其中煤電機組中約47%的機組是熱電聯產機組,由于中國煤電機組能效處于世界領先水平并成功地控制了大氣污染物排放,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年排放總量都下降到百萬噸級以下。煤電熱電聯產的不斷發展,成為中國幾十年來改善煤煙型污染的最大功臣。之二,中國煤電機組的平均運行年齡約12年,顯著低于歐美國家煤電平均運行40年的情況,大規模淘汰煤電顯然為時尚早。之三,如果過早以新能源大量替代煤電,不僅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受到嚴重影響,而且經濟社會的運行也會受到重大影響。中國煤電在電力系統、能源系統和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和特點,是中國與發達國家在電力低碳轉型中最顯著的區別。如果不能做到辯證地看待這一區別,就不能正確地推進中國的低碳電力發展。之四,為了促進能源電力系統的轉型,國家出臺了積極支持分布式能源、儲能、電動汽車、需求響應、綜合能源服務等政策措施,大量的試點示范工程也在推進,為大規模開發利用新能源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和儲備。另外CCUS在中國已進行多個試點,對此技術有了新的認識。成熟的儲能技術是改變能源低碳轉型進程和形態的關鍵因素,是大規模采用新能源、最終替代煤電的前提和基礎。
——我國已經初步具備了轉型的經濟社會基礎。碳中和不僅涉及電力低碳轉型,也涵蓋了經濟、社會等各個層面的低碳轉型,經過多年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經濟結構、產業結構、消費結構向有利于低碳發展的方向和模式過渡;新能源汽車、低碳交通、低碳工業、低碳城市、低碳產業園區、低碳建筑、低碳農業等方面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發展,形成了眾多的經驗模式;中國傳統基礎設施建設高峰已過,高載(耗)能產業發展得到抑制;為了適應“雙循環”和高質量發展要求的新型基礎產業建設已開始布局和推進。同時,作為改變農業、林業、草地等生產方式和保護方式的“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也在積極推進,使碳中和的“增加碳匯”發揮更大作用。
以上基本情況和基礎條件,既是中國在推進低碳轉型發展中的成功實踐,也是中國承諾實現碳中和的底氣、能力和實力。
同時,我們要認識到,實現碳中和這件事實在太大、太難、太復雜。如果認為不費力氣、自然而然就實現了碳中和則是大錯特錯。
——實現碳中和存在巨大的復雜性。中國碳中和涉及經濟、社會、能源各個領域;涉及國內、國際的政治、外交、國家關系、國際貿易活動等因素。當前,國際形勢出現了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而未來幾十年甚至更大變化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這些因素之間的互相影響,進一步增加了多維性、復雜性,而這些復雜性是難以用模型計算的,也是難以預測的。
——新能源大規模替代化石能源在技術上存在瓶頸。從技術層面看,可再生能源發電、儲能、系統靈活性等一些瓶頸性技術仍未突破,技術方向也存在不確定性,智能化技術的整體條件并未完全具備,使現有能源、電力系統還難以承受無任何約束的新能源大規模發展。
——碳中和的最大障礙是系統性的經濟性問題。能源轉型不是某一品種的能源在經濟上具有替代另一品種能源時就可以實現轉型,而是涉及到整個經濟、社會系統是否具有經濟性。現階段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還有待解決。經濟社會的發展還處在爬坡階段,還難以背負更加沉重的有礙發展的負擔;高碳能源特性十分顯著。因此,碳中和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三、實現碳中和的路徑、原則及風險防范
(一)能源科技革命是實現碳中和的根本力量
當把歷史拉回到40年前的20世紀80年代,在當時,我們不會想象到今天衣食住行的諸多變化,而40年后會有更多新生事物是我們今天想象不到的,因為技術的發展和能源轉型的相互影響,會更加快速地改變世界。我們要對科技創新對碳中和的作用有一個基本的認識。實現碳中和是人類社會權衡各種因素后,在現實條件下達成的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共識和有效途徑,它事關經濟社會長期發展的全局性戰略問題,充分體現了人們對可以預見的能源科技發展的期望和信心。就像人類解決糧食問題一樣,實現碳中和也需要通過能源科技革命來實現。從長遠看,人類對解決能源問題的信心是樂觀的,如受控核聚變技術一旦突破(也必將突破)并得到商業化應用,人類將擺脫分子水平的化學能約束進入到受控核聚變利用的時代,人類能源利用問題將得以根本性解決。但是,應對氣候變化的迫切要求,就是要在目前科技水平“基本”可以支撐的條件下,克服困難,逢山開路、遇水搭橋式地立即行動。正如風能光能雖然蘊藏量大,但實際開發利用中能量密度低、隨機性及波動性大,需要通過持續性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來解決能源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問題。
(二)實現碳中和“四個階段”
在實現碳中和目標的40年中,初步分析大體可分為“四個階段”:2020~2030年碳總量減緩上升階段,2030~2040年碳總量由波動下行到穩中有降,2040~2050年碳總量線性下降階段,2050~2060年碳總量加速下降階段。在四個階段中,能源消費總量、能源消費結構、技術進步水平、能源品種供應結構以及電力系統的特征都會產生相應的變化。
顯然,中國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與2060年前碳中和目標是遞進關系,從發展的一般規律看,碳達峰的時間越提前、峰值越低,對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就越有利,所以應促進峰值目標盡快達到和盡可能降低峰值。但是,這種“促進”也是有限度和需要符合中國客觀實際的。碳中和像是讓中國經濟社會低碳發展跑一場40年的“馬拉松”。如果開始松懈,后面再趕在規定的時間也達不到目的地;但一開始就超越實際使勁過大,傷及本體,也可能功虧一簣,全面下滑。因此,要把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因素以及科技發展的因素考慮進去,提出基本合理的分階段路徑,并根據發展的情況及時評估修正。
(三)實現碳中和應堅持的原則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這是中國高質量發展的中國特色的要求,五個方面就是五個維度,缺一不可,共同推動發展的政策、策略和成果。
——堅持安全、綠色(清潔、低碳、生態)、經濟、便捷。前三個要素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全世界各國的共同價值追求。對大國而言,能源安全是第一位的,綠色和經濟是約束性因素。而“便捷”是基于以人為本,用戶需求為導向的必然。
——堅持因地制宜。承認地區的差異性和發展的不平衡性,使得碳中和在中國一些省(市區)、城市、行業率先實現,并起到示范和引導作用。在實現碳中和的過程中,不同地區和行業的融合性和互補性加大,更多的共享機制會出現。
——堅持底線思維和紅線思維。堅持保能源安全的底線思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紅線思維,碳中和的過程應統籌規劃,協調推進。
——堅持全國一盤棋原則。發揮中國國土空間大、市場空間大、環境和資源狀況不平衡、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特點,做好時間、空間統籌規劃,推進農村能源革命、建筑能源革命、工業能源革命、交通能源革命等,化劣勢為優勢,發揮出大國優勢。在碳達峰和碳中和的行業(或地區)分目標制訂上,世界上各個國家和我國各行業(地區)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以某一行業(地區)是否率先、滯后達峰或者實現碳中和作為評判國家整體碳減排進程的指標。如中國電力行業可以做到率先達峰,但這樣的達峰對國家整體達峰是促進還是減緩需要整體考慮。中國用于供熱的散燒煤炭數以億噸計,在現階段還難用氣或電全部替代,最有效的利用方式是通過熱電聯產。如,中國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采用華電靈武電廠百萬千瓦機組的空冷乏汽換熱與汽輪機抽汽聯合加熱技術,通過46千米長并經河底隧道穿越黃河的管線工程,給市區50萬戶、7000萬平米的居民集中供熱,電廠熱效率提高了23個百分點,已替代燃煤供熱鍋爐455臺套,是市區大氣環境根本性改善的最主要措施,取得了較好的社會、環境、能源、經濟效益。在這種情況下,電力行業的碳排放量總量即便是升高的,但總體上促進了全社會碳排放量減少和達峰提前。
(四)要防范的各種風險
——既防范“速勝”也防范“慢慢來”。碳達峰和碳中和都是非常迫切而重大的系統工程,需要有時不我待的積極態度,更需要有嚴謹的科學精神。一方面要防止做急功近利的事,或者搞脫離實際的“一刀切”,其結果得不償失。碳中和之所以有四個階段,是因為客觀規律使然,只有在恰當的時機做正確的事情才能獲得較好的回報。如顛覆性技術對能源轉型進程有重大影響,但我們現在并不完全清楚什么時候可以出現顛覆性技術,過于快速推進一些不成熟的技術或項目,存在大量資金沉淀的風險和推倒重來的風險,不僅浪費了金錢,而且耽誤了轉型進程。如在火電廠脫硫工程的建設上,有些電廠在幾年內推倒重來了好幾次。另一方面,要鼓勵進行探索性實踐和創新,而不能等著慢慢來;同時,我們已經有了很多用于不同區域、行業、場合的低碳可行技術和商業模式,完全可以立即挖掘現有節能減碳空間。
——防范照搬硬套的拿來主義。面對中國特色的碳中和,歐盟或者一些國家的減碳方案并不一定適合我國,我們面臨的道路大多是前人沒有走過的道路,必須根據中國國情走中國特色的碳中和道路。
——防范“黑天鵝”“灰犀牛”事件的風險。中國低碳發展是首要動力、是內生要求推動,當技術快速進步、世界處于和平環境、多邊公平貿易推進順利時,會加快中國碳減排進程;當國際形勢向動蕩的方向變化,或遇重大自然災害等,會減慢這一進程。要有發生重大偶然事件影響碳減排進程的各種準備。
——防范各種重大碳鎖定工程建設。與增加碳排放量有關的重大工程建設,會造成碳鎖定效應,必須堅決防止。如不到萬不得已,不應選擇用新建純凝汽式煤電項目滿足電量需求的做法。
——防范CCS項目一哄而起。可以進行繼續研究、跟蹤有關技術進展,但不宜被誤導盲目決策或者補貼大規模、大范圍的CCS工程或者示范項目。說到底,能源低碳轉型是技術與經濟在項目、區域、社會各層面都能平衡的結果。在經濟上算不過賬的項目,或者指望政府補貼的項目是不可持續的,也難以在區域和社會層面大面積商業推廣應用。CCS難以成為未來減碳的重大措施,不僅因為技術仍不成熟,而且在碳“捕集”“封存”環節存在經濟性差、能耗高等頑癥難以解決,就其運輸環節而言也存在巨大的安全、經濟、運行條件上的種種障礙。如果考慮到以碳利用為目的的CCUS發展,則應當是在重點落實“U”的上面因地制宜開展相關工作。
四、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下電力系統特征分析
“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隨著能源電力轉型的推進,電力系統的形態必然會發生一些重要變化,我們現在還難以對轉型細節進行描述,但對一些客觀規律和重大變化還是可以把握的。把握這些規律和特征,有助于提前作好一些準備。
由于碳中和包括源和匯兩個方面,從現有認識水平看,能源電力發展過程自身難以實現碳中和,初步分析,達到碳中和時的電力系統有可能有以下演變和特征:
——能源消費總量會在碳排放量達到峰值后逐步下降,但電能消費總量一直呈上升趨勢。上升的主要動力是總體消費水平提高,通過改變生活用能方式、交通用能方式、動力用能方式等替代煤、油、氣、分散使用的生物質能,以及用電能生產氫能和其他合成原材料。年人均用電量將會達到1萬千瓦時/人以上。
——低碳能源尤其是光伏發電、風電替代煤炭成為主體能源,其電能占比65%左右。
——能源結構多元化,其中核電、水電是低碳電力的重要構成,其電能占比20%左右;必要的氣電、煤電,對電網和重大負荷中心起著極為重要的電源支撐作用,其電能占比約10%左右;生物質能和其他綜合利用發電約占5%左右。
——堅持大電網支撐下的分布式能源協同發展。中國能源資源格局、能源負荷格局、能源安全穩定要求,決定了低碳能源的大范圍優化配置與就地平衡共存的特點,決定了分布式能源系統將是促進碳中和的重要能源供應形態,也決定了大電網與分布式能源系統是互補關系,好似骨骼和肌肉的關系,二者共同構成了能源電力系統的安全支撐。
——多種方式的儲能成為電力系統靈活性運行的主體。如水電站提高儲能功能、抽水蓄能、化學電池儲能、電動汽車參與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電熱冷儲能等技術廣泛應用于發電側、電網側和用戶側,與電網調節、發電側機組調節一起形成季、月、周、日、時、分、秒等不同時間尺度的電力、頻率、電壓、功角等各種電力平衡需求。
——由于儲能的高度發展,使得傳統的“發→輸→變→配→用”的單方向鏈式電能配置方式,通過儲能裝置連接形成了多向電能配置模式,也使電力供需主體屬性更加模糊,生產方式的變化反過來會促進生產關系的調整。
——電力供需平衡高度耦合,智能化的需求響應融入常態的電力供需平衡;綜合能源服務成為園區、社區、小型區域等用能主體的主要供能形態。
——就全國而言,終端能源使用以電能為主,占能源消費量的60%左右。
——中國仍然是世界上商品生產、流通和高端制造業大國,以現在產業劃分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和居民用電比例大致為40%、30%、30%左右(第一產業約為1%左右)。
——更多的電能成為中間能源產品。未來人均用電量的概念與現在已經不同,主要區別是電能不只是終端能源,還會成為能源中間產品用來優化終端用能(如儲能)、維護電力系統安全和改變終端用能結構(如電制氫及合成原料等),且作為中間產品的電能需求會大幅度增加。
——由于產業形態的重大變化,一些產業會消失,而一些新興產業會出現,三個產業的劃分會多次調整,甚至將信息和智能化產業分離出來,而儲能的電能交換會單獨統計和分析,由低碳、綠色電能生產出的二次能源如氫能,再由氫能生產出其他原料、產品所用的電能持續增加,會成為電能增量的重要主體。
——新基建的內涵根據轉型的需要不斷完善,其外延不斷變化,電網也不斷根據需求進行完善升級,使之成為真正的智能化電網,“大云物移智”在幾年后就已平淡無奇成為常態。
五、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下“十四五”電力發展的幾點建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前已述及中國實現碳中和需經過碳的慢增長、波動下降、線性下降、加速下降四個階段。以碳中和承諾為起步點,“十四五”是第一階段的第一個5年,首先要邁出關鍵性步伐。從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底線思維導向看,電力行業在“十四五”期間要做好的工作包括:保障電力安全、彌補電力系統短板、優化煤電功能、啟動一批核電和大型水電建設、推動儲能商業化發展和促進綜合能源服務、以碳統領完善節能減排政策體系等。同時要做好能源與交通、建筑等涉碳行業的銜接。
——保障電力安全。包括保障電力(熱電聯產的熱力)供應,持續改善用電營商環境,防范重大電力系統安全事故和重大電力生產安全事故等。“安全第一”是電力行業最具特點的行業性質,“人民電業為人民”行業宗旨也是底線思維的體現。保障電力安全同時包括電能的“量”和“質”兩個方面要求,但從科學上和系統經濟性上看,并不能保障在任何時候、任何范圍、任何條件下、對任何對象都百分百保障電力安全。電力安全在不同經濟發展階段、不同技術背景、不同電力水平下有不同量化要求和有序用電要求。在低碳電力轉型過程中,由于隨機性、波動性大的新能源發電大規模進入電力系統(并網或不并網),對電網、其他并網電源、部分電力負荷、熱電聯產的熱力供應等都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一些新型風險(如互聯網黑客攻擊等)對電力系統也形成潛在安全隱患,這些因素對電力安全提出了更為嚴峻的挑戰,因此需要針對電力安全新特點,制訂專門的量化指標和防范要求。
——彌補電力系統短板。包括還未有效解決和進一步擴大新能源發展而形成的電力系統短板和問題進行有效彌補和防范。一是有效解決拖欠的風電、光伏發電的約3000億元補貼到位問題,緩解新能源企業的困難,增強新能源投資者的信心;同時,根據新能源的發展持續完善后續政策。二是優先解決為消納新能源而配套的電網輸送、電源優化、省(區)間聯網問題。三是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包括有序安排煤電機組的靈活性改造、燃氣電廠的建設、發電側和電網側重大儲能工程建設(如抽水蓄能電廠)。四是強化需求響應措施,鼓勵工業園區、公共機構、大型用電用能單元等建設熱電冷儲能設施。
——持續完善智能電網建設,更加重視智能配電網建設。能源互聯網、綜合能源服務、智能能源系統、智能電力系統等形式或模式,萬變不離其宗,其理想的實現方法都是在能源系統的各單元(對象)進行能量流和信息流的數字化,在此基礎上形成智能決策對系統進行智能操控。對于電力低碳轉型系統而言,智能電網是基本平臺(形態、構架),要根據能源轉型的要求不斷完善智能電網,并發揮其基礎性、關鍵性、支撐性作用。隨著分布式發電和微網的不斷擴大,更加有利于就地建設和消納可再生能源。因此,“十四五”應將智能配電網建設放到優先加強的位置。
——明確煤電定位,嚴格限制煤電建設。在保障能源安全和穩定供應上,煤電應承擔托底保供和重要負荷中心支撐性電源的作用,在促進新能源發展上要發揮靈活調節的主力電源作用,在能源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上要發揮區域能源基地的作用。在嚴格限制新建燃煤電廠的同時,盡可能提高現有燃煤電廠的效率和效益,對于確需煤電支撐的電網區域,在滿足節能、節水、環保要求前提下,對接近設計壽命的電廠,開展針對性的評估和技術改造使其繼續發揮作用。這種做法相比新建燃煤電廠不僅經濟性好,而且原有的外部條件(土地、水源、電網、道路、運輸、社區等)得以充分利用,極大減少新增電源的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和電力系統的整體碳排放,是一舉多得的好事。煤電的逐步大規模退出是必然的,但是何時退出,如何退出,不僅涉及煤炭和電廠兩個投資主體,而且根據電廠的不同,涉及鐵路公路運輸、電網格局、西電東送、支撐電源、供熱格局、水資源平衡、上下游產業、地方經濟、國際貿易等各個方面,對此,“十四五”期間應當開展周密而詳細的籌劃工作。
——在保障安全和保護生態的前提下啟動一批核電、大型水電建設。對于中國這樣一個以煤為主的能源大國而言,要實現碳中和離開了核電和大型水電是難以完成的,而且對于一個以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巨型電力系統而言,沒有一定的基礎性高能量密度的電源支撐是很難運行的。而且,核電和水電所解決的不僅僅是能源、電力問題,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都密切相關。考慮到核電和水電的建設周期長,前期工作量極大,要想不拖碳中和的后腿,“十四五”必須要有明確而堅定的行動。
——推動儲能商業化發展。儲能是解決以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能源低碳轉型的“終極”支撐,決定了能源轉型的形態和進程。但由于大規模、安全性和經濟性好的儲能技術和設備還難有商業規模,成為了碳中和進程中的最大瓶頸。“十四五”要有選擇地盡快推進一些有前景的儲能設備(模組)技術商業化發展。
——促進新電氣化發展,加強與各工業部門和農業電氣化溝通和合作。可再生能源只有轉換為電能才能高質量、大規模、大范圍應用,因為在碳中和目標下,電氣化與低碳化是同義語。但低碳發展要求下的電氣化與傳統的電氣化從內涵上看是不同的。傳統的電氣化主要表現的是為了用電而發電,不考慮其發電能源和發電方式是什么,而新電氣化不僅是經濟社會發展和能源轉型的必然,也是為了低碳而用電,電的來源必須是低碳的,發電方式是綠色的。電氣化的主要部門是交通、工業、建筑、新產業部門以及農業部門,這些部門的電氣化與電力部門必須高度合作,互相了解需求和特點,在規劃中要增加部門間的溝通聯系(包括指標體系的構建),共同促進新電氣化發展。
——以碳統領完善節能減排政策。中國的節能減排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工業部門的節能減排大都達到了世界先進水平。但從碳指標來看還有很大的潛力可挖。碳減排與節能雖然具有較大的同效性,但在一些領域卻不完全一致,在碳中和的目標下,應當以碳減排作為直接目標,將節能減排統領在碳減排之下。這樣,可以更加有的放矢,而且有利于碳市場發展。碳市場已經是國家確定的基礎經濟政策,“十四五”的關鍵是要在啟動碳市場之后快速將碳市場擴大到工業和社會方面。尤其是將低碳政策與碳市場綜合考慮,以發揮碳市場的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