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軒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專職副理事長
“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出后,中國能源電力低碳轉型全面進入了新征程!為“十四五”能源發展注入了新動能、提出了新要求。現在目標已經清晰,機遇就在眼前,但也會遇到更為嚴峻的挑戰。一是技術創新雖然正處在蓬勃發展階段,但“30?60”目標實現還寄希望于技術上有更新的突破;二是適應能源電力轉型的新業態還在探索中;三是能源電力體制改革又遇到了諸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進一步推動改革;四是現有的能源電力系統在轉型過程中積累了諸多新矛盾需要化解。我期望這個專刊在探討中,能夠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理念導向、創新導向,并對以上挑戰提供更多應對思路和方法。
王鵬 華北電力大學國家能源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
“十三五”電力工業發展取得的成績怎么講都不過分,但必須看到面臨的嚴峻挑戰。一是電源結構上,火電在電力運行中的角色悄然發生變化,但未得到充分認可,火電與可再生能源利益分化,調和兩者共生共贏的經濟手段不足。二是電網結構上,城市級、園區級“源網荷儲一體化”寄望的局域電網,分布式能源大發展寄望的微電網,形態已經出現,但未被充分重視,各級輸配電網的投資、建設仍很不平衡。三是電力系統運行上,電量平衡有余而電力平衡困難,危及電力系統穩定運行的因素增加,調度可用資源捉襟見肘,面對并不罕見的“迎峰度冬”仍需行政性地采取停限電、錯避峰,已建設五年的電力市場不能“雪中送炭”。
“十四五”電力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必須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毫不松懈地推動體制革命,堅定正確地深化電力體制改革。一是轉變觀念。不是為改革而改革,要構建中國特色的現代電力市場體系,服務于“十四五”電力工業發展,服務于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二是聚焦重點難點。結合電網形態的變化研究推動輸配體制改革,破除對生產力的束縛;結合電力運行中的痛點,深化價格機制與交易模式,激發需求響應、破解煤電之爭;結合國家對區域協調發展的要求,時不我待地將區域電力市場提上日程、當成大事。
王利寧 中國石油經濟技術研究院石油市場所主任工程師
“十四五”是能源消費增量結構轉換期,新增能源幾乎將由清潔能源滿足,煤炭消費已進入峰值平臺期,化石能源消費、碳排放在2025年前后達峰或臨近達峰,但油氣仍處于戰略發展期。我國的發展階段和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決定了短期內石油需求仍有增長潛力,預計其將在2030年前達峰,約7.5億噸。天然氣需求在宏觀經濟穩健增長、環保政策持續加碼、市場化改革效果顯現等多因素驅動下,“十四五”時期預計年均增量將超過200億立方米。
推動“十四五”油氣高質量發展需持續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安全短板,增強供應保障能力建設。落實好“七年行動計劃”,持續加大上游生產勘探開發力度,夯實國內資源基礎。加大油氣儲備設施建設,保持合理儲備水平,增強供應體系安全保障度、彈性和適應性。推進國際合作,擴大和穩定資源渠道,提升國際市場影響力。
二是破除“三大制約”,推動天然氣持續發展。處理好與新能源融合發展不夠、經濟性不強、供應彈性不足等三大制約,為天然氣健康可持續發展創造有利條件。推動天然氣市場改革(特別是價格改革)和開拓應用場景(如分布式能源體系等),為客戶提供有保障、有競爭力的資源,為生產者獲得合理收益創造條件。
三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我國的成品油市場、部分化工品市場、天然氣市場基本已經進入供需寬松甚至過剩格局,市場競爭日趨激勵,亟需行業加快創新,提升產品科技含量,避免低水平競爭,增強出口產品競爭力。
葉春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行業發展與環境資源部副主任
“十四五”能源電力發展面臨新任務新要求,危機與機遇同在,變局與新局相隨。面對變化莫測的形勢和市場,精準的決策離不開及時的輿情分析,科學的政策需要精辟的解讀領會,高效的市場呼喚快速的反饋機制,決策、政策、市場之間的信息對稱、良性互動、優化提升,當是搶抓機遇、規避風險的前提,更是推進能源體制機制建設的基礎。期待一批智庫、智者和智言、智語,咨政建言,推進能源轉型發展,為實現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強支撐。
孫小兵 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開發建設公司副總經理
“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提出以來,能源行業在消費、供給、技術、體制等方面均發生了深刻變化。能源相關的新業態逐步顯現,有些業態已跨過技術臨界、經濟臨界、市場臨界的“躍遷”點,對應的創新鏈、應用鏈、價值鏈正逐步打通,預計總體將會向分布式、互聯化、數字化、可存儲、集成式、模塊化、可再生等方向過渡和轉型。
當前,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即將進入平價時代,這具有重要意義,相關效應疊加后,也將產生劃時代的變局。電化學儲能在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已具備規模推廣的經濟價值,其應用需求、應用場景、商業模式、技術創新等正在優化和迭代。可以預見,電化學儲能的規模應用將會對風電、光伏發電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以及提高電網安全性、平滑負荷曲線、減少遠端負荷需求、降低電網備用容量等產生深遠影響。
“十四五”期間,能源行業正處于顛覆性技術的爆發期,風電、光伏發電、儲能、氫能、綜合能源系統、分布式供能、模塊化核能,以及與“云大物移智鏈”有關的能源業態不斷興起,將為ICT企業、裝備制造企業營造歷史性機遇。
任東明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
黨的十九大對我國發展形勢做出的一個新判斷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同時也提出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標。
能源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要實現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強國目標,需要回答一個重要問題,即我們到底需要一個什么樣的能源形態來對接新時代、支撐新時代、體現新時代、甚至引領新時代?
盡管目前還不能準確定義這樣一種新的能源形態,但可以肯定的是,新的能源形態必將伴隨新時代中國社會經濟發展而逐步產生、發展并走向成熟,并將在未來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技術、社會等各方面均有所體現,可以稱之為新時代的能源文明。
作為未來的一種新的能源形態,新時代能源文明將具體體現在我國能源活動的全過程,主要包括文明的能源開發方式(主要體現出非掠奪性,不過度向自然索取)和文明的能源利用方式(主要體現在利用效果的文明方面,即推動人類文明發展和進步,而不是造成生態環境災難)兩方面。
從當前能源發展趨勢看,這里提到的所謂文明的能源開發、利用方式,必然是建立一種可持續的能源系統,具有綠色和低碳的特征。由此可見,能源文明建設與當前全球正在開展的能源轉型目標完全一致,不但對美麗中國建設有利,同時也具有全球意義。
我國已經提出要構建新的能源體系,其特征是“清潔低碳、安全高效”。這里提到的“能源體系”可以作為能源轉型發展的目標,但尚不能完全與新時代社會主義文明體系相對應,而能源文明的提法恰恰可以滿足上述條件。建議在“十四五”期間,我國將能源文明納入我國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目標內容。
杜忠明 電力規劃設計總院黨委書記、院長
“十四五”是開啟全面建設現代化強國“兩個十五年”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也是全面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入推進 “四個革命、一個合作” 能源安全新戰略的關鍵五年。
未來五年,我國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將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預計“十四五”電力需求將保持剛性增長。
未來五年,“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將加快推動能源綠色轉型發展,傳統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將不斷下降,新能源消費將快速增長,以新能源、儲能、智能電網、智慧調控系統為主要特征的新一代電力系統將成為未來電力系統轉型的重要方向。
未來五年,科技革命將推動能源系統重塑,非常規油氣勘探開發、核電、儲能、氫能等技術突破將加快能源產業格局調整變化;能源與城市將深度融合,5G、物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將打造能源領域全新應用場景。
總之,未來五年,能源綠色轉型發展任務艱巨,但前景廣闊!
楊雷 北京大學能源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國際能源署原署長高級顧問
能源和環境的協同發展將會成為“十四五”能源發展的重要內容。在未來的全球投資貿易格局中,碳排放將成為越來越剛性的約束條件。可以說誰掌握了減排的主動,誰就在未來的國際投資貿易格局中占領了先機,應對氣候變化將會成為未來各國競爭的新的制高點。
根據國際能源署最新展望,清潔能源可以在2030年前滿足全球新增能源的全部需求。同時,隨著我國風光發電占比的不斷提高,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將接入電網,這迫切需要提升包括源、網、荷、儲在內整個系統的靈活性,尤其是推動需求側響應的廣泛應用。這需要推動商業模式創新,進行更深入的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完善的電力市場體系。
能效是第一能源,也是最清潔的能源,在未來能源轉型中至關重要。能源效率的提高將對能源轉型目標的實現作出最大貢獻。此外,能源供應企業都在逐步轉變為能源服務企業,要打破能源的行業壁壘,創建更有利于能源服務的商業環境,對能源轉型至關重要。
總體看,推動能源革命是一個技術領域、產業界、政府政策密切互動的過程,能源革命首先要突破思想的框限,不斷推動技術、商業模式和政策體制的創新。可以說,能源革命首先是一場思想革命。
吳鐘瑚 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原副會長、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
回顧我國能源事業的發展,我國不僅是能源生產和消費的第一大國,更在清潔能源的發展、能源結構優化和節能減排上取得了驕人的業績。能源消耗強度和碳強度上明顯縮小了與先進國家的差距,為全球的溫室氣體減排做出了貢獻。分析我國能源發展成績的取得,電力作為清潔高效能源,促進了我國低碳能源對高碳能源的替代,優化了能源供應結構,并在終端能源消費中提高比重,對節能減耗的貢獻明顯。面向未來,我國能源的高質量發展,雙碳控制目標的實現,電力產業肩負重任!據此,我認為在我國能源發展戰略中應該堅定地樹立電力為核心的發展理念,制定出相應的科技發展政策,積極推進科技創新,采用數字技術、智能化和云計算等先進科技,提升網源儲調度的協調,保障能源供應安全和可再生能源的生產和消納。
陳興華 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副秘書長、北方工業大學副教授
“十四五”期間,我國能源發展將面臨更多挑戰。能源體制改革進入深水區,攻堅難度加劇;各種能源新業態形式不斷涌現,各方主體利益更具不確定性;能源高質量發展和能源轉型要求更高,靜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已經轉變為如何加快動態的能源替代;國際形勢變幻莫測,對能源安全保障提出更多挑戰;生態環保、氣候變化壓力加大,和能源領域密切相關的碳中和、碳達峰成為“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主攻目標。這些挑戰,與能源立法工作進展的遲滯,都顯示出《能源法》出臺的緊迫性和必要性。在當前形勢下,《能源法》的出臺時機已經到來。希望“十四五”期間的能源立法工作取得突破進展,為實現能源法治提供支撐和保障!
吳安平 西南電力設計院原副總工程師
總結國內外經驗不難發現,可再生能源開發的正確方針是:“集中式與分布式開發相結合,以分布式開發為主,就近開發優先”。三句話是一個整體,三層意思一個不能少:兩種方式都需要;以分散化開發為重點;優先開發可就近消納的資源,根據具體情況,分布式和集中式開發均可。
由于可再生能源資源在全球的分布較均勻,世界各國的開發幾乎都是按照這個方針進行的,我國也不應當例外。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在《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中提出過“以分布式利用為主,推動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發展”的要求,但實踐中并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國家有關部門有必要重新明確可再生能源的開發方針,用以指導“十四五”及中長期電力發展規劃編制,確保2030年太陽能和風電裝機超過12億千瓦,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貫徹科學的可再生能源開發方針,意味著我國將迎來一場可再生能源開發方式的變革,更多的電將從身邊來而不是從遠方來;意味著我國中東部地區將通過可再生能源的大發展,實現電力高比例自給。
張博庭 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
未來十年,風、光的裝機要增加1倍多,其他各類電源都不可能再增加同樣的規模。另據研究預測,要如期實現碳中和,2050年我國的風、光裝機或將超過50億千瓦。滿足如此大規模的風、光裝機并網需要,我們必須要從現在起大力發展抽水蓄能和化學儲能。
然而,我國抽水蓄能的資源總量有限,化學儲能的安全性、經濟性都還難以滿足大規模應用的需要。不過,未來我國的常規水電除了可以發揮好當前的電源作用之外,還可以在為風、光并網提供保障方面,發掘出巨大的儲能潛力。
一是增加常規水電站的蓄能功能。目前我國現有的大多數水電站,尤其是梯級開發的水電站幾乎都可以通過適當的改造(增加水泵的抽水功能,同時適當的擴機),成為具有抽蓄功能的混合電站。即使是在枯水季,仍可以發揮蓄能電站的作用。特別是我國還有大量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小水電,如果對其中有條件的,也進行改造,將非常有助于我國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二是開發水電站電解水制氫技術。目前大規模的化學儲能主要有成本和安全兩方面的問題,相比較而言,更有前景的似乎是氫儲能,因為氫能目前的問題只在于成本。水電在制氫方面具有很大的優勢。根據現有技術,水電制氫的成本大約與天然氣制氫處于同一水平(僅略高于煤氣化制氫,但煤制氫的碳排放量非常巨大)。根據業內預測,未來十年電解水制氫的成本,還將有約40%的下降空間。因此,如常規水電站能在汛期采用棄水電量制氫,其經濟、合理性將是勿容置疑的,并可以與其在枯水期的抽蓄儲能作用,形成很好的互補關系,全天候為電網穩定運行提供保障。
三是構建水風光儲互補發電系統。國內外大量的實踐已經證明,水風光互補發電的優勢非常巨大。不僅水風光三種資源的發電峰值自然互補性比較好,而且水庫周邊也往往具有較大的空間,可建設風、光發電項目。如果再加上水電站的蓄能改造和水電制氫儲能,形成以水電為中心的水風光儲可再生能源發電系統,將大幅提高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規模和利用水平。不僅一些大型水電基地可支撐起大電網的用電負荷,甚至圍繞一些小水電站,也能形成可靠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電子系統,滿足周圍區域的用電需求。
總之,“十四五”期間,我國水電行業亟需突破和發掘與水電有關的儲能技術。
李彥忠 ICF國際咨詢(北京)公司首席能源專家
“十三五”期間,中國的能源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成就。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不僅將謀劃中國未來5年乃至更長時期內能源發展與低碳轉型的方向和路徑,而且對深化世界能源發展與合作同樣具有風向標意義,是一部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家能源發展規劃。
可以預見,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將在“十三五”的基礎上繼續加快推進能源革命,更加突出能源發展、經濟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協同,明確能源總體發展和分領域發展的目標,為當前束縛和限制能源發展的一系列問題提供解決方案。我們相信,在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設定的長期、穩定和積極的框架下,各級政府、各類企業和科研機構等全方位的力量都將被有效動員,包括政策對話和經驗分享在內的對外合作也將得到進一步擴展與提升,為中國實現“30?60”目標奠定堅實基礎,同時為促進世界能源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新的卓越貢獻。
林衛斌 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北京師范大學經濟學教授
“十四五”是“碳中和”目標下能源革命切實推進的關鍵時期。由“到203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的目標推算,到2025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目標應在20%左右,按照當前的電氣化水平(一次能源用于發電的比重),為了滿足20%的目標,非化石能源發電占總發電量的比重要從當前的31%提高到38%左右,接近40%。那么,未來五年如果每年的全社會用電量增加4000億千瓦時左右(“十三五”期間每年增加3600億千瓦時左右),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發電量要達到3.6萬億千瓦時,扣除水電、核電發電預計2萬億千瓦時,風電、太陽能發電量可能需要達到1.6萬億千瓦時左右,也就是在當前的水平上增加1萬億千瓦時。這樣看來,未來五年中國電力發展的重點,一是如何發展好非化石能源發電,尤其是風電和光伏發電;二是電力系統如何更好地適應更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展需要,包括靈活性電源的發展和電力系統的轉型。方向確定、目標明確之后,重要的是行動起來!
林伯強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
后疫情時代全球經濟發展不確定性因素增加,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以及碳中和目標的強力約束,電力行業在“十四五”時期將面臨著一系列的新問題與新挑戰。例如,為實現2060年碳中和目標,各類電源應該如何布局;煤電如何更好地去產能,進行清潔化與靈活性改造;可再生能源如何實現高質量增長并解決消納問題。建議統籌各類電源協調發展,穩步推進電源結構調整。煤電在進一步淘汰落后產能,進行清潔化、靈活性改造的同時,保障好能源電力安全平穩供應。合理推進可再生能源裝機增長,利用市場化機制并且搭配儲能系統,持續提升各區域對可再生能源的消納能力。提前布局關鍵核心技術,繼續加大關鍵技術的研發投入,如CCUS、風能與太陽能制氫等技術。
高虎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經濟與發展戰略研究中心主任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發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是指導“十四五”時期乃至2035年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綱領性文件。與以往五年規劃綱要相比,本次建議稿中,能源不僅是“基礎設施”、“綠色發展”等章節闡述的重點,更多其他章節都首次對能源做了相關描述,表明國家在新發展階段對能源高質量發展寄予厚望,同時在新發展形勢下對能源部門提出了新的要求,意味著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下能源部門要發揮更大作用,能源行業的高質量發展也應有更多新的內涵。一是能源部門要對綠色發展作出更明確的貢獻。這將是能源行業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的主動選擇,也是支撐全社會綠色發展的必然要求。二是能源行業應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不僅要發揮保障經濟有序運行的基礎性作用,還要發揮重大項目投資對擴大內需的拉動作用。三是保障能源安全是確保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四是繼續強化創新對于能源發展的引領作用。這關系到能源供應保障的關鍵問題,是“十四五”時期乃至未來一段時間能源部門科技創新工作的重點,也是落實能源科技革命的重要著力點。五是要加快發展壯大新能源產業。隨著新能源對“儲”和“調”需求的不斷擴大,預計“十四五”將是新能源與新能源汽車兩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間相互融合、相互促進發展的重大窗口期。六是要繼續推進能源市場化改革。“十四五”將是我國碳排放權、用能權交易等市場機制發揮重大作用、推動全社會低碳發展的關鍵時期。七是加快能源數字化、智能化發展。
秦海巖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2020年,注定會成為全球能源轉型進程中至關重要的時間節點。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嚴重沖擊了各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也促使人們更加深入思考人與自然的關系。在此背景下,大規模使用化石能源引發的環境、氣候等危機凸顯。為了將經濟復蘇與應對氣候變化的長期目標緊密結合,各國紛紛選擇“綠色復蘇”,將綠色經濟置于刺激計劃的核心,加大對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投入。
我國提出“30?60”目標,并進一步明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可以預見,“十四五”期間中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將迎來高速與高質量發展。
然而,目前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仍面臨著阻礙。比如,地方發展責任義務未落實,開發用地和環保問題突出,平價項目支持政策不明確,海上風電成本下降壓力大,企業非技術成本居高不下,綠色電力消費市場未形成。針對這些問題,“十四五”期間有必要提供以下保障措施:
第一,將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指標與節能減排指標進行強掛鉤,并納入地方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考核指標。第二,簡化審批管理,將風電項目許可制改為備案制;取消規模指標管理,由市場和各種電源的成本競爭力來決定發展規模。第三,協調國土、環保等部門,保障項目開發用地(海)供應。第四,電網應嚴格落實可再生能源全額優先上網和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配合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提前做好電網工程規劃;在電網難以及時配套風電送出線路建設的情況下,允許企業自行建設送出線路,及時回購企業代為投資建設的送出工程。第五,按照項目核準時國家規定的當地燃煤標桿上網電價與風電企業簽訂長期固定電價購售電合同(不少于20年),不要求平價項目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或可借鑒差價合約(CfD)機制,通過招標或其他方式確定一個固定電價,根據實際成交價格與固定電價的差異,多退少補。第六,禁止無序強制要求可再生能源項目加配儲能裝置的行為;建立公平透明的電力交易市場機制。第七,針對海上風電,建議政府部門加強統籌規劃,集中連片開發;送出工程由電網投資,成本納入輸配電價;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重點產品、項目創新;成立海上風電發展促進基金,推動項目長期貸款利率降至3%以下;調整對央企投資收益率的考核要求,如降到6%或更低。第八,通過建設100%綠色能源消費城市試點、推廣綠色產品標簽認證等方式,建立穩定持續的綠色電力消費市場。
唐要家 浙江財經大學教授、浙江財經大學中國政府管制研究院研究員
中國能源發展始終需要解決三大核心問題:一是環境友好,應通過技術創新和優化能源結構,使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促進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二是促進經濟發展,成為經濟增長的重要產業和具有國際影響的國家優勢行業,同時始終為國家經濟發展提供安全和低成本的能源供應,成為推動國民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三是維護社會公平,能源電力發展應保障低收入群體的能源消費,并提高居民能源消費能力,增進民生福祉。
對于任何一個國家來說,要同時實現上述三個基本的能源發展目標都是一個巨大的挑戰。中國由于獨特的能源資源稟賦、經濟結構和國家制度特點,面臨更加復雜的問題和更大的多目標平衡難度。唯有始終堅持和推進技術和制度創新,才能解決能源發展的“不可能三角”,走出具有中國特色的能源發展路徑,形成能源發展多目標平衡的中國模式。為此,電力能源發展政策重點為:第一,堅定不移推進能源市場化改革,破除制約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建立現代能源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促進能源高質量發展中的決定性作用。第二,著力解決能源改革發展中出現的各種復雜利益關系,建立利益相容的能源發展體制機制,強化國家對能源的戰略規劃和宏觀監管。第三,堅持創新發展理念,增強能源科技創新能力,強化先進適用技術發展和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推進能源數字化和智慧能源建設,增強科技創新的引領和保障作用。
曾鳴 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
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和能源革命,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核心。隨著能源革命和碳減排工作的逐步推進,新能源消納、電網穩定運行、用能降本增效等多重壓力將會持續增大,發展綜合能源已成為我國電力系統建設和能源變革的重要方式。
綜合能源系統作為能源互聯網實現的重要物理載體,是能源電力系統未來的重要轉型方向,也是提質增效、節能降本的重要手段,對推動我國能源互聯網建設、推進能源革命進程、助力雙碳控制目標實現意義重大。綜合能源系統以清潔化、智慧化、去中心化、綜合化為基本特征,通過發揮以低碳經濟為目標的綜合能源系統規劃作用,完善以清潔供能為核心的能源結構;通過發揮冷、熱、電、氣等多能互補和替代特性,增強用戶用能可靠的保障能力;通過發揮源網荷儲多環節能源設備協同特性,滿足用戶用能降本增效的迫切需求;通過發揮多能源和多環節高效綜合管理特性,提升新能源發電消納能力。
“十四五”期間,分布式風電和光伏電源將會得到較大的發展,綜合能源系統將成為我國提升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應用、實現“30?60”目標的重要抓手。
謝國興 浙江能源監管辦原專員
新的一年,電力(能源)行業將重點謀劃并啟動實施碳達峰和碳中和行動。普遍預測2021年我國經濟增長率將達到8%~10%,在保障電力(能源)供應的同時,如何實現自身的高質量發展任務繁重。可再生能源發展勢不可擋,對電網接入、電量收購及電力系統靈活性方面要求更高。煤電機組延壽是必然選擇,新建煤電必須慎行。彈性電網建設對促進清潔能源發展,減少電力投資,保障系統安全可靠很有意義,這需要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用戶同心協力。能源梯級利用、高效低耗、低碳環保、因地制宜應是能源替代或轉換的堅守原則,不應以企業自身利益堅持單一能源或低效替代。不能簡單地以價格衡量能源的價值,必須清醒認識二氧化碳、甲烷、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排放引起氣候變化對人類社會發展與生存帶來的深遠影響。展望“十四五”規劃開局的2021年,每個電力(能源)從業者應以科學、理性、良知、責任與使命意識,為電力(能源)行業發展再鑄新的輝煌,譜寫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