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大渡河枕頭壩二級水電站項目核準的批復(川發改能源〔2020〕686號)》。按照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水電建設管理的意見》(川府發〔2016〕47號)要求,為增加清潔能源供應,促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同意建設大渡河枕頭壩二級水電站。
枕頭壩二級水電站位于樂山市金口河區境內,為已審批的大渡河枕頭壩河段水電開發方式研究報告中的電站。電站采用堤壩式開發,主要任務為發電,并兼顧下游生態用水要求。電站安裝6臺5萬千瓦燈泡貫流式水輪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30萬千瓦,多年平均年發電量15.03億千瓦時。工程建設總工期為64個月。
樞紐由河床左側泄洪閘、河床右側河床式廠房、兩岸混凝土重力壩和魚道等建筑物組成,最大壩高54米。水庫正常蓄水位592米,總庫容0.122億立方米,調節庫容0.041億立方米。電站建成后以500千伏一級電壓出線接入四川電網。
項目單位為國電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股東構成及出資比例為: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69%、中國國電集團有限公司21%、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按2020年3季度價格水平測算,工程靜態投資39.07億元,工程總投資為45.46億元。電站建設征地涉及樂山市金口河區的3個鄉(鎮)5個行政村9個村民小組,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補償費用為60339萬元。
批復要求,高度重視電站建設的生態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工作,將幫助移民群眾脫貧致富和促進庫區生態環境建設作為水電開發的重要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措施,加強與移民的溝通,充分尊重少數民族的宗教、文化、習俗,采取多種措施盡可能增加移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