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印發了《促進海上風電有序開發和相關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提出,2022年起,廣東省財政將對省管海域內,未能享受國家補貼的項目進行投資補貼,項目并網價格執行該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平價),以推動項目開發由補貼向平價平穩過渡。
根據國家政策,海上風電國家補貼將于2022年全面退出,有分析認為,《實施方案》的出臺,將打消此前行業對國補退坡后的擔憂,為廣東省未來兩年即將并網的項目提供一定的保障。
延長補貼年限且加大力度
在《實施方案》之前,廣東省能源局就曾發布《關于促進我省海上風電有序開發及相關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記者注意到,《實施方案》與之前的《征求意見稿》大不同。時間方面,將2022年、2023年兩年的補貼時間,延長為2022年至2024年三年;標準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2022年、2023年全容量并網項目每千瓦分別補貼1500元、1000元,《實施方案》則明確了2024年容量并網的項目,也可以享受每千瓦500元的補貼。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實施方案》對海上風電的補貼力度更強,更加有利于海上風電發展。
“目前,海上風電還未完全達到平價水平,需要在政策上給予一定支持,國家也提倡從地方層面對可再生能源給予補貼。”中國能源研究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常務秘書長李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廣東省這種經濟條件較好、電力需求比較旺盛的地區,做些補貼型項目,有利于海上風電良性發展。”
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指出:“廣東是制造大省,歐盟的碳關稅又'箭在弦上',出口到歐盟的商品有碳指標約束,更多綠色電力生產的產品出口,會受益更多。”
不再設置補貼規模上限
記者梳理發現,此次《實施方案》將實現海上風電平價上網的時間,確定在2025年底,較此前的《征求意見稿》延后了一年。
“廣東省可能做了進一步的評估。其實從政府的角度出發,也希望加大海上風電的開發力度,提高企業積極性,畢竟很多地區希望將'十四五'末作為'碳達峰'的一個預期時間點。我認為廣東省也希望盡快增加本區域內可再生能源供應,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做好充分準備。”李丹表示。
“全國的省份不可能在同一時間實現'碳達峰',像廣東、上海這些發達地區往往會提前實現,從這個角度講,廣東肯定是希望發展更多綠色電力,而海上風電是最好的選擇。”彭澎表示。
記者還發現,《征求意見稿》對納入補貼的海上風電項目規模限制為不超過450萬千瓦,而此次《實施方案》對規模不再限制。“開發容量切割過散不太利于降低成本,很多企業曾提出,如果集中連片進行規劃,可以有效降低海上風電運營成本,從而提升整個清潔能源競爭力。”李丹說。
彭澎認為,無論是延長補貼年限還是不限補貼規模,都意味著廣東省會盡力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乘勢培育風電制造業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1年底,廣東全省海上風電累計建成投產裝機容量達到400萬千瓦;到2025年底力爭達到1800萬千瓦,在全國率先實現平價并網;到2025年全省海上風電整機制造年產能達到900臺 (套),基本建成集裝備研發制造、工程設計、施工安裝、運營維護于一體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風電全產業鏈體系。“由此看來,廣東希望培育該省的風電制造業。”彭澎告訴記者,可再生能源制造浪潮的主力企業大部分位于浙江、江蘇、江西,廣東最早曾錯過機會,現在則會乘勢而上。
另外,繼海上風電中央財政補貼政策宣布取消后,廣東成為首個出臺地方海上風電補貼政策的省份,此次《實施方案》的出臺,是否有望推動其余沿海省份陸續推出海上風電地方補貼政策呢?彭澎分析,廣東省此次海上風電的補貼力度較大,各省有可能根據自身財政情況來確定。“江蘇、浙江有可能會采取相似模式。”